单位名称: 武汉国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卉
处罚日期:2022年9月28日
违法事实:2022年8月17 日下午16时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三路37号A区厂房的武汉国卉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发现:1.二氧化碳气瓶无防震胶圈,防倾倒措施不规范。2.厂内叉车未登记上牌,未见年检标识,叉车驾驶员(彭建波)无叉车驾驶证。3.车间内消防通道堵塞严重。4.现场焊接工人(张建立、周小华)无焊工证从事焊接作业。
处罚依据:现场焊接工人(张建立、周小华)无焊工证从事焊接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决定做出机关: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