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武汉远纺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钦智
处罚日期:2021年4月28日
违法事实:2021年4月23日上午10:40分,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应急管理、先进制造产业园执法人员联合对武汉远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执法检查,聘请了专家协助现场检查,检查前向该厂现场负责人出示了执法证并宣讲了检查要求。通过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资料的查看发现存在问题:(一)2#车间,3t起重机未设置启动声光报警,未设置小车上升限位装置;(二)2#车间配电配电房应急逃生出口未设置指示灯;(三)2#车间地面未标示应急疏散线路;(四)2#车间配电箱设置不符合标准;(五)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原料槽、T区污水井未纳入有限空间管理;(六)危险作业前安全措施未落实。
处罚依据:该公司(一)2#车间,3t起重机未设置启动声光报警,未设置小车上升限位装置属于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二)2#车间配电配电房应急逃生出口未设置指示灯、(三)2#车间地面未标示应急疏散线路属于标志不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上两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2#车间配电箱设置不符合标准,危险作业前安全措施未落实已经现场进行了整改。综上所述,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未对原料槽、T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属于《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类有限空间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决定做出机关: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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