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我局接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No:ACWH01-2210W2T1017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上上鲜鱼馆使用的餐具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上上鲜鱼馆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上上鲜鱼馆使用的餐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在抽样检验中:大肠菌群为不得检出项,实测值为检出,该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2年12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表示认同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同时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武经开(汉南)市监责改字〔2022〕第SM116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经调查了解:当事人餐具为现场抽检一个批次,该餐具未销售使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上上鲜鱼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南)市监处字〔2023〕018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针对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上上鲜鱼馆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进行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当事人已严格按照我局责令改正的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我局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
二、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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