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我局接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22CJ07425(生姜)、№:2022CJ07426(豇豆)两份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道三蔬菜经营部所销售的生姜。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2022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于2022年10月25日对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道三蔬菜经营部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在生姜项目中: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为:≤0.02,实测值为1.54,经抽样检验: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豇豆检验项目中:甲基异柳磷mg/kg,标准指标为:≤0.01,实测值为1.80;经抽样检验:豇豆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11月18日,我局分别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中得知,被抽检批次的生姜、豇豆均已销售完,无进销货台账记录,未向供应商索证索票,未保存被检生姜、豇豆的进货凭证。被检农产品生姜进货数量为一盒,大概十五斤,进货价为85元/盒,销售价格为12元/斤。被检农产品豇豆进货数量为5斤,进货价为3.5元/斤,销售价格为7元/斤。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当事人所述情况;该批货物生姜进货价为85元,销售价格为180元左右。豇豆进货价格为17.5元左右,销售价格为35元左右。获利112.5元。2022年11月21日,报经分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10月25日,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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