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王清云牛肉卤面店销售的食品(鸡冠饺)

发布时间:2023-01-19 15:28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1月3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个体工商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清云牛肉卤面店销售的食品(鸡冠饺)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我局于2022年9月20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所销售的鸡冠饺(餐饮自制油炸面制品)经检测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No:(2022)ZXC7 -00254]。

(二)2022年11月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同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同批次鸡冠饺,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当事人在收到鸡冠饺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制售该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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