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我局收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汉南区纱帽街德成百尚购物超市(财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2月16日,我局接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当事人于2020年12月02日所售财鱼出具的编号为(2020)ZXL14-00297(财鱼)的检验报告,在“检验结论”一栏中显示:经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当事人排查造成销售不合格财鱼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管理建设不强,对生鲜鱼的进货把关不严,同时虚心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整改,并承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服务规范。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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