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9日,我局收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汉南区纱帽街德成百尚购物超市(酒鬼鱼仔)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09日,我局接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2020CJ05683(酒鬼鱼仔)的检验报告,在“检验结论”一栏中显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没收酒鬼鱼仔10袋;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增强为顾客服务的理念,同时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汉南区纱帽街德成百尚购物超市承诺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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