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蜜时世纪食品(武汉)有限公司生产的“巧之蜜语”慕斯蛋糕(规格1.2磅(545克)/盒)产品

发布时间:2021-01-20 15:02 作者: 信息来源: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市场监管局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知书》编号:DC20420100003446718,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蜜时世纪食品(武汉)有限公司生产的“巧之蜜语”慕斯蛋糕(规格1.2磅(545克)/盒)产品

一、抽样基本情况。2020年9月27日 蜜时世纪食品(武汉)有限公司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样通知,当天赶制一批1.2磅“巧之蜜语”慕斯蛋糕10个,供其抽样8个。由于该公司产品是根据客户订单新鲜现做,食品保质期限仅为24小时,剩余2个赠与加班员工;该批次产品没有流入销售市场。2020年10月26日检验结论【NO:(2020)

ZXS3-01200】:所检15项仅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2020年10月30日我局以(武开)市监责改字(2020)04号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且将检测结果一并送达。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经初步审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六条以及《武汉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后处置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和今年“省局关于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九条通知精神”,结合本案事实,决定给予蜜时世纪食品(武汉)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造成本次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原因:一是关键控制点把关不严,措施落实不力;二是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个人卫生习惯不良;产品包装盒消毒不严格;三是细节管控不严,奖惩力度不大。对标整改:一是修复烘手机、风淋锁使其正常运转;二是拆除冷热加工间洗手池,完善工用具容器清洗间设施;三是固定垃圾桶放置区域,增设5个带盖垃圾桶;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奖惩力度;五是修正关键控制点位;六是加大学习培训,增强安全卫生意识。区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符合生产条件;产品送第三方检测:符合国标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该企业类似小作坊,网购订单模式经营,且遵纪守法,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管理,本次抽检不合格实属偶然,加之初犯又无产品流入市场,未造成负面影响。大疫之年,关键时期扶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所以,我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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