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23 09:52 作者: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一、总  则

1.适用于本区教育系统直属管辖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

2.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责任主体为学校和幼儿园,围绕学生这个安全工作对象,学校可直接与学生监护人,区教育局,公安、城管、交通、综治、消防、食监、卫生、文化、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4.经费保障方式为公用经费、管委会专项拨款、自筹等渠道。

二、领导管理

5.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安全干部。

6.有工作机构,组织、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把安全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研究。

7.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8.有学校安全工作意见(计划),有重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预案, 512、119等时间节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疏散演练。

9.安全工作会议、检查、整改、活动、经费使用等有台账。

三、防火安全

10.消防管理

有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报消防机构备案;

责任到人,消防安全职责明确;

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的培训;

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管理;

经常巡查,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装修及二次装修的,办理审批手续。

11.消防设施

领导和教师了解学校及校园周边消防栓的情况;

灭火器及其设置符合消防要求,配齐配足消防设施(有消防器材清单);

按消防要求设置疏散标志。

12.消防措施

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有演练计划、图片资料)。

学校自主决定与专业消防机构联系的检查、培训、维修等事宜。

四、卫生安全

13.卫生管理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有卫生检查和监督机制,有安全措施(有记录);

有卫生(餐饮)许可证,炊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4.饮食卫生

为学生提供开水或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学校小卖部杜绝“三无”食品(无商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和标识不全的食品;

贮藏食品的物架做到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物品,食品做到生熟分开;

餐具消毒工作落实,严禁售卖霉变及其他有害于学生健康的不洁食品。

15.教室及校园卫生

教室洁净,课桌椅排列整齐不拥挤,且与学生身高配套;

教室光线充足,地面照明度不低于150LX,且通风效果好;

学校环境整洁(室内外存放物整齐,室内地面无油污,墙壁无明显塌灰,玻璃门窗无泥污),卫生设施完善,无卫生死角;有防鼠、防蚊、防蝇设施,并科学合理使用除四害药物。

16.个人卫生

学生卫生习惯良好;

校医务室制度健全,健康课落实,对学生进行体质监测。

五、校舍安全

17.校舍安全管理

实行危房申报制、定期检查制,对校内存在的校舍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处置;

改变用途的校舍,有正常的审批手续;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

18.校舍安全使用

使用5年以上的校舍实施安全鉴定,围墙安全;

办公、教学大楼栏杆在1.2米以上,且坚固结实,无锈蚀,无缺损;校内人工河、池塘、假山等部位管理措施到位,墙体、瓦檐、吊扇等设施无隐患;

重大活动充分考虑解决楼道、厕所、食堂等部位学生集中拥挤问题,防踩踏事故发生措施具体,并落实到位。

六、交通及集体活动安全

19.有校外集体活动的申报管理制度,且落实较好;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有安全工作预案。

20.重视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校车管理安全工作规范;学生行为规范,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强;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告“黑校车”;充分发挥“警校家”的作用。

七、校园暴力及治安防范

21.有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预案及措施,重点部位均布控了监控摄像装备,并可正常使用。

22.适时清理不称职教职人员;学生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防范到位。

23.设有心理咨询室,并适时开展师生心理辅导,及时化解矛盾,防范师生偏常心理及行为措施到位。

24.配足配齐保安人员,且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能把好出入口关。

25.坚持节假日领导带班、干部教师值班及保安24小时值守制度;

26.成立护校队,且日常治安管理巡查得力。

八、其它安全工作

27.学校体育安全

学校体育器材摆放整齐,布局科学合理 ;

定期检查、养护和维修体育器材;

体育课前(特别是器械类项目)教师有安全防范准备,教案中有保护措施,教学中有针对性的充分准备活动。

28.化学药品使用及管理

有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有毒、有害化学药品专门设置毒品柜存放,化学实验室安装排风、换气设备,且效果好;

化学实验课前,教师有安全防范准备。

29.用电安全

开关、插座、配电箱(板)设置、安装位置合理,电线铺设无安全隐患;

配电房符合规定要求,电线无老化现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按时年检,且合格;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30.校园网络安全

校园网络设备管理责任到人;

管理使用制度健全,措施到位;

师生的网络防范意识强。

31.配合整治周边环境

积极配合做好警校共建,落实法治、城管副校长等工作,学生生命安全有保障;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200米内)“四室一厅”(游戏机室、台球室、发廊、网吧、卡拉OK厅)及不安全建筑排查等整治工作;

积极与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主动提供情况,促进周边治安及占道经营等整治工作;学生上放学及晚自习回家,沿途安全。

32.溺水防范

教育到位、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33.安全教育宣传

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岗位培训,且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到位;

注重师德教育,无因师德问题而诱发的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的现象;

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到位,任课教师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安全管理;

班级设有学生“安全委员”(“心理委员”),且能协助老师开展工作,学生防范意识强;

充分利用各学科教学,进行安全知识渗透,积极利用生命安全课、心理健康课、班会、队会、晨会、国旗下讲话及专题讲座开展多种形式安全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橱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师生安全避险演练活动。

九、安全隐患整改

34.校园内隐患整改

校园为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主体。

学校自查、相关职能部门、属地监管、行业主管等排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分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加强警戒,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从发现到整改销号采取闭环管理,流程为:发现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给相关部门——立即整改事项当天复查,限期整改事项按时间节点复查——验收销号存档。

学校对于自身无力整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给予帮助的较大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对口报送整改报告,并附隐患整改依据(整改通知书等),取得法律、政策、技术、资金支持,顺利完成整改工作。

35.校园周边隐患整改

学校应当与法治副校长、城管副校长保持密切联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聘任消防副校长、交通副校长。

校园周边治安、食品安全(流动摊贩)、交通、消防,及其他环境安全问题,可以直接与相关副校长联系,也应向教育局综治部门报告,请求督办,直至彻底消除隐患。

十、奖励和处罚

36.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奖励和处罚。

预防事故发生、抢险救险、举报重大安全隐患等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按年度安全综治绩效考核评分情况,通报表彰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各占学校、幼儿园总数三分之一,其他为合格、不合格单位。

按年度根据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效,给予教育总支、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负有安全监管、教育、指导责任的相关科室,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对于工作不尽责、隐患不积极整改、事故频发、投诉举报问题属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约谈、扣绩效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武汉经开区校安专委会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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