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33)

发布时间:2022-08-26 17:49 作者: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情况

(一)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竹林湖等24个湖泊保护规划》,于2021年1月4日获得了武汉经开区管委会的批复,划定了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完成湖泊水域岸线界桩的栽设工作,共栽设1833根界桩。进一步完善湖泊巡查制度,加强湖泊巡查力度,保持违法填湖高压打击态势,坚持日常巡湖,我单位每月对辖区内湖泊至少巡查两次,重点热点湖泊每星期巡查一次对涉湖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违法填湖查处率达100%。根据2018年10月区党政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湖渠管理维护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河湖长办对全区湖泊每周开展三次巡查。

(二)已全面完成湖泊保护总规的编制及审批工作。我区纳入市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含跨区)有26个,2018年启动实施26个湖泊综合整治工程,对26个湖泊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治理。2021年底全区湖泊达到Ⅲ类水质的10个,IV类水质15个,V类水质1个,全区湖泊已彻底消除了黑臭和劣V类。

(三)一是对辖区内湖泊每月巡查一次,未发现非法捕捞和渔业“三网”养殖;辖区内湖泊全部退出经营性养殖,除环保治理进行生态养殖外,无任何投肥、投饵养殖情况。二是推行健康养殖,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个池塘“圈养”生态养殖新模式示范基地。三是出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情况。我区已颁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划发布文号武经开〔2019〕3号,依法科学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规划养殖区2817公顷和限养区面积115.5公顷。四是对辖区内湖泊每月巡查一次,未发现非法捕捞和渔业“三网”养殖;辖区内湖泊全部退出经营性养殖,除环保治理进行生态养殖外,无任何投肥、投饵养殖情况。全区十年禁捕水域共129艘渔船已全部回收处置,长江退捕任务全面完成。长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水陆巡查、餐饮企业检查。

我区委托武汉车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对完成工程治理的湖泊进行运维管理。同时,委托武汉车都四水共治管理公司对湖泊运维单位进行考核督办,每月组织开展1次湖泊水质监测。督促运维单位对26个湖泊截污设备设施开展定期维护,组织巡湖人员每日清理水面漂浮物,加大水生动植物进行日常养护力度,通过增加河湖的自净和修复能力,促进湖泊水质提升。对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省第33号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893228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28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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