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2 00:00 作者: 信息来源:

20181015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二、整改情况

2016年,我区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积极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及《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于全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意见》、《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于印发区畜禽关停退养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制定后,我区积极开展畜禽退养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完成退养工作。经第三方验收,全区禁养区共退养1362户,拆除栏舍及附属设施面积63.8万平方米,其中畜禽栏舍43万平方米,附属设施20.8万平方米,同时于2018年再次对畜禽退养的成果开展回头看,未发现复养现象。

2019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区对《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于全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意见》规定的禁养区进行了调整。

按照《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于印发区畜禽停退养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区积极督促对区内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对区内保留的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目前,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经核算,目前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1%

我区相关部门定期对畜禽养殖场开展监督检查,新、改、扩的2家畜禽养殖场均已填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未审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畜禽养殖项目。

为进一步做好退养后的畜禽养殖管理工作,我区制定了《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各部门的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201910月,区环保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武汉开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在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情况下,于20198月开工建设。对该违法行为,区环保部门落实法律法规要求、部门职责及长效管理机制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武汉开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7.7万元,并及时督促该公司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891052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汉南区政府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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