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空间管控,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格准入标准,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
二、整改情况
(一)构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机制
多部门综合协调,严格控制入区项目,按要求进行严格审批,减少环境风险隐患。
(二)落实规划环评制度,严格项目准入
在我区规划环评中,设置鼓励、限制、禁止三类行业,拒绝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入区。入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总量控制,不符合规划环评的项目坚决不入区。
(三)严格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按要求沿江1公里范围内坚决杜绝新建化工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沿江企业整治工作。沿江1公里外的企业和项目要在环保方面从严控制,加大监测和治理力度,确保达标排放。采用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以及“双随机”等模式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已查处8起,累计罚款31.32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893228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汉南区政府
2017年10月9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