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听证申请人申请,我局决定对王家春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王家春
二、听证案由:王家春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一案。
三、听证举行时间:2022年5月24日 14:30开始。
四、听证举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209会议室。
特此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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