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规范使用,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财综[2009]38号)、《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和《武汉市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武财非税[2013]727号)等规定,区财政局综合科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9月20号至2022年9月28日分别对武汉市汉南区人民医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军山街办事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沌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小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三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办事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八家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财政收入事项、地方财经领域涉企收费事项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工作,得到了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密切配合,进展顺利。现形成财政检查报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上述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非税收入征收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检查。
被检查单位对提供给检查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内控建设及执行方面的问题:部分被检查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本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二)非税票据开票方面的问题:部分被检查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填写不规范,存在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时将付款人信息填写成领票人、以及开票处、收款处未填写完整的问题。
(四)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部分被检查单位存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存根联未加盖单位公章的问题。
(五)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遗失、存根缺失的问题:部分被检查单位遗失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后,未见登报遗失声明作废,未见以书面形式报送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备案。还有部分被检查单位开票后,误将四联票据全部交给付款单位未及时返回留存联,导致该票据缺失的问题。
(六)收费票据与开票系统发票号不一致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开票票据号码与开票系统发票号码不一致的问题。
三、检查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等法律法规,向六家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足问题整改,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整改的,作出整改承诺,加快分步整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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