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水平,按照《武汉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决定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联合双随机抽查,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武汉经济开发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的联合抽查
二、发起及参与部门
发起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与部门:武汉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检查对象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四、抽查比例
全区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抽查比例为5%
五、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方式:此次抽查工作采取跨部门联合抽查方式,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任务,武汉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与配合检查。
时间安排:202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
六、联合抽查事项及具体检查内容
(一)联合抽查事项: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登记事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三)武汉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检查内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检查
七、工作步骤
(一)完善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完善抽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计划要求发起抽查工作任务。
(二)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自抽取参与检查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成员。
(三)实施联合检查。通过湖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双方确定具体的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各自检查事项,准备检查记录表及其他检查资料,按商定时间统一到点检查。两部门检查人员要互相配合,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联合检查。检查结束后,双方互通检查工作信息,做好汇总工作。
(四)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运用。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政府、行政机关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大改革措施,两部门要高度重视,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检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检查行程,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行动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密切配合,注意安全,确保顺利完成检查任务。
(三)规范抽查纪律和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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