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全面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发改价格〔2022〕964号)、《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27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我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经开区(汉南区)财政局拟开展财政收入事项、地方财经领域涉企收费事项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监督评价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组织工作
经开区(汉南区)财政局负责2022年财政收入事项、地方财经领域涉企收费事项和财政票据监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确监督评价范围及内容、时间安排和要求。根据武汉经开区(汉南区)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及本部门实际情况,此次监督评价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具体工作,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期间以工作组为单位反馈情况,监督评价结束后第三方中介机构向财政部门出具完整的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二、 监督评价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医院和学校2021年度财政收入事项、地方财经领域涉企收费事项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数量按不低于行政事业单位总数5%的比例抽取。
三、 时间安排
监督评价时间从2022年9月开始,为期一个月,将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材料报送阶段(2022年9月5日至9月10日):被检查部门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部门相关情况及财政收入事项、地方财经领域涉企收费事项和财政票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1年度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书面审查阶段(2022年9月11日至9月18日):监督评价工作组对被检查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编制工作底稿。
现场监督评价结算(2022年9月19日至9月30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现场考察、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处理处罚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财政部门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违规线索进行核实确认并出具整改通知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汇总报告结算(2022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财政部门形成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四、 相关要求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2.被检查单位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资料,并对材料及时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
3.监督评价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程序,遵守记录,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联系人:钱进 联系电话:84752280)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
送 达 回 证
送达文书 | 关于开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通知书 |
送达人及 送达时间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综合科) 2022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 | |
收件人及收件时间 |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注:1.邮寄送达的,受送达人签字或盖章后,寄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地址:军山新城春笋。 2.代收人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与收件人的关系。 |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