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7-05-18 00:00 作者: 信息来源:

 目  录 

  前  言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就 

  (二)存在问题 

  二、“十三五”形势 

  (一)发展机遇 

  (二)面临挑战 

  三、“十三五”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空间布局 

  四、“十三五”主要任务 

  (一)绿色生态体系 

  (二)绿色产业体系 

  (三)绿色安全体系 

  (四)绿色科技及信息化体系 

  (五)绿色文化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园林和林业制度创新 

  (二)推进园林和林业法制化建设,严格执法 

  (三)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绿化资金 

  (四)加强领导,努力营造有利于绿化工作的社会氛围 

  附  表 

  (一)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 

  (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一般建设项目库 

  附  图 

  (一)总体规划图 

  (二)“绿色骨架”工程规划图 

  (三)“绿满江城”工程规划图 

  (四)“花开三镇”工程规划图 

  (五)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图 

  (六)生态蓝网绿化工程规划图 

  (七)绿色廊道工程规划图 

  (八)苗木花卉产业建设规划图 

  (九)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图 

  (十)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图 

  附  录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前  言  

  武汉市总面积85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3.80万人,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举办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武汉园博会)为契机,启动并建成了一大批园林和林业工程,实现城市景观大变样、森林资源大增长、绿化品质大提升、生态环境大改善,奠定了“十三五”发展的坚实基础。为进一步适应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助推城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园林和林业局组织编制《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园林和林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目标,以筹办武汉园博会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绿满江城、花开三镇”和“一园多点、一点全域”战略,逐步构建“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生态框架,初步形成了“环状+放射”式的绿色结构,巩固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现了全市园林和林业事业跨越式发展。 

  截止2015年底,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65%,绿地率34.1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1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8%(考核值13.99%),森林蓄积量570万立方米(考核值510万立方米),林地面积221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0万亩。 

  (一)发展成就 

  1、“绿满江城”行动扎实推进,绿色空间大幅拓展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武汉”,以“绿满江城”行动为重要抓手,实施了一批重大园林和林业工程建设。 

  ——成功举办武汉园博会。20125月申办第十届园博会。经过三年紧张筹备建设,2015925日开幕。武汉园博园建设面积213.77公顷,邀请82个城市(地区)参展,建设展园117个,完成金口垃圾场生态修复、跨三环线生态织补桥、“荆山”、“楚水”等标志性项目,建成国际园林艺术中心、长江文明馆、汉口里、汉江湾等四大主体建筑,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获得C40城市大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基本建成。基本完成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一带十园”建设任务,实现与园博园同步建成的目标。重点完成张公堤堤顶近20公里绿道建设,将昔日汉口西北地区的“灰带”改造为“绿带”。 

  ——三环线城市生态带建设成果显著。目前已基本完成三环线内外侧各50米局部外侧50200米宽、92公里长、2181.8公顷的绿化建设。沿线逐步建成戴家湖公园、谌家矶公园、北太子湖公园等数座城市公园,初步形成三环线“一环多珠”的整体格局。 

  ——城市绿道骨架基本形成。“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绿道794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4.7亿元。2012年在东湖风景区建设287公里东湖绿道示范段。打造了张公堤绿道、蔡甸区后官湖绿道、江夏区青龙山绿道、武汉开发区绿道等一批特色绿道景观。全市已基本形成具有山水特色、武汉地域风格的绿道网络。 

  ——公园绿地建设全面推进。新建沙湖公园、戴家湖公园等大型综合性城市公园,重建洪山广场,改、扩建黄鹤楼紫薇园景区等公园绿地,实施18个城市公园“一园一花”工程,建成100个城市“三小”绿地,完成500个老旧社区的绿化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市公园总数已达74个,总面积达7016.89万平方米。 

  ——道路绿化品质不断提升。对全市295条主要道路实施了绿化景观改造提升。打造了长江大道、武汉大道、中山大道等园林景观道路。建成区绿化道路1262条、2072公里,绿化养护面积 18.5平方公里。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林荫路133条、598公里。“十二五”期间道路绿化品质明显提升。 

  ——临江环湖沿河公园陆续启动建设。新建了沙湖公园、竹叶海公园、张毕湖公园、墨水湖公园等湖泊公园;提升改造了月湖风景区、黄家湖公园、金银湖公园、汤湖公园等湖泊公园;启动了南太子湖武汉国际体育文化休闲园等特色公园建设;实施了绿化十字轴“两江四岸”景观绿化工程,已建成“两江四岸”江滩绿化总长超过40公里,建设面积达430万平方米,规模居全国之首。 

  2、资源保护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十二五”累计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近50万亩,全市林地面积达到221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5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3.99%。提高90.29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补偿标准,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8200余万元。 

  ——山体保护修复稳步推进。颁布实施《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组织编制了山体保护规划,初步划定山体本体线和山体保护线,全市447座山体纳入保护范围,山体保护总面积达76831公顷,占市域面积的9.04%。完成全市60座破损山体、面积1.34万亩的修复任务。 

  ——湿地保护成效明显。完成了全市166个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其中规划湖泊绿地面积达64139公顷。沉湖、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生植被恢复进展顺利;蔡甸后官湖、江夏安山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东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评估验收;东湖和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获得了中央财政投资;江夏潴洋海和蔡甸桐湖成功申报省级湿地公园。全市已建成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面积达3.52万公顷。 

  ——绿色廊道逐步形成。外环线森林生态成果进一步巩固,主城区8条出口通道绿化带已经建成,新城区60%以上的主干线公路实现绿化。以“两江防护林”为骨架的全市水系廊道防护林体系逐步形成。 

  ——森林资源安全不断加强。健全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和森林植物检疫网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森林病虫害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监测预报覆盖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8%以上。全市古树名木均已挂牌建档,并编制完成了全市一、二级古树名木图册。 

  3、绿色产业逐步发展,兴绿富民初见成效 

  新发展经济林果、苗木花卉产业基地30余万亩,营造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8万亩,全市林业产业基地规模已达144万亩。推进现代都市林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设施林业,发展庭院经济林20多万亩。以森林旅游为主体的乡村游、赏花游、农家休闲游等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年游客人数达1000万人次以上,基本形成苗木花卉、名优林果茶、森林旅游等3大产业体系。全市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500亿元以上。 

  4、社会绿化全面开展,义务植树常态化 

  积极开展全民绿化总动员,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的“大绿化”工作格局。开设了市级常态化义务植树平台——“绿色007”网站,组织各区、社会单位和团体参加义务植树、绿地认建、树木认养等活动。动员社会单位开展拆墙透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作。以行业为主线,协调铁路、交通、教育、房管等行业绿化工作。组织“花园家庭”评比、惠民送花、赏花游、绿道骑行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市民爱绿护绿建绿意识。 

  5、规划体系日趋完善,法制保障不断加强 

  “十二五”期间,编制了《武汉市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及《武汉市都市发展区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等规划,完成了绿线划定,进一步深化落实武汉市“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生态框架结构。完成了《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修订工作,新出台《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了森林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二)存在问题 

  1、绿地总量不高,绿化成果惠民不足 

  武汉作为中国中部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方阵,正全力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但是,园林和林业的发展未能跟上国内同等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加速发展的总体趋势,根据《2013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19座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三大指标水平对比表的统计分析,我市园林绿化“三大指标”相对落后,仍存在绿地总量不足、服务半径不均、存在盲区等问题。由于城市人口增长较快,绿地新增量难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需求,尤其老城区用地紧张、立地条件不足,问题更为突出。 

  2、规划管控刚性不强,保护力度不够 

  在城市建设进程中,绿地让位于重大基础设施、“三旧”(旧城、旧村、旧厂)改造等项目建设的情况比较多,道路高架、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园林绿化现象较严重,规划绿地调整时有申请,保护力度不够,刚性不强,部分街旁绿地有所减少。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将面临绿地总量规划不足、布局不均衡等难题。 

  3、生态绿化投入未形成良性机制 

  “十二五”期间绿化建设投入从12.5亿增长至近40亿,高于同期GDP增长幅度,目前基本稳定在50亿/年的规模(当年GDP4‰到5‰),大量的投资为城市绿化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但从投资来源上看,政府财政投入大,市场资金撬动少,投资渠道较为单一;投资流向上,重大生态项目投入多、惠及民生的社区公园投入少,公园改建投入多、新建公园投入不足。近五年政府资金占绿化总投入的近80%,主要投向园博园、三环线、市区级公园、绿道主干线等大型项目。社会资本对园林和林业建设的投入热情不高,市场资金主要投向住宅、商业配建等附属项目。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市级绿化建设融资平台,但没有赋予其投融资良性循环机制。 

  4、养护管理不及时 

  重建轻管,养护不及时的现象较为突出。城区之间养护资金投入不平衡,部分城区养护投入明显不足。损绿毁绿现象时有发生,绿化执法力度亟待加强,综合执法机制有待完善。建成未移交绿化工程部分管理缺位,不够精细。养护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全市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5、林业分类经营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按生态林业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分别建设的发展总方向,生态公益林经营成本应由政府完全承担,但目前政府仅进行了部分补偿,其经营成本大部分仍由经营者承担。需进一步完善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将商品林的经营管理职能转变到引导和服务上来,政府主要承担公益林建设任务,从根本上实现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6、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艰巨 

  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形势严峻,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火灾、林木有害生物成为影响生态安全的重要因素。大规模城市建设与林地绿地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长期存在,同时森林资源结构尚待优化,纯林地、疏林地比例过大,树种单一,活立木蓄积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十三五”形势 

  (一)发展机遇 

  1、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为加快园林和林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到同一高度。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建设水平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城镇建设,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指出:“在发展中,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2015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市园林和林业系统面临前所未有的宏观政策环境,十分有利于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弘扬生态文化,将绿色融入城市建设、融入市民生活中,倡导绿色生活、强化生态观念,实现绿色发展。 

  2、“建设国家中心城市,2049谋划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为园林和林业建设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遇 

  长江经济带中游城市群规划将武汉列为超大城市。《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确定武汉为国家中心城市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会提出“全面复兴大武汉”目标。《20122013年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报告》明确提出“打造生态宜居武汉”的战略构想,《武汉2049发展战略》提出谋划“更加生态低碳的生态环境”的美好城市愿景。园林和林业作为城市的生态底色,是体现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宜居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拓展城市宜居空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重要载体。为实现这一美好愿景,需要大力推进园林和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向生态宜居、森林游憩、绿色食品、生物质能源等制高点迈进,向森林固碳、物种保护、康体休闲等新领域延伸,向传承文化、展示形象、自然和谐等高层次推进,助推绿色产业发展、兴绿富民,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武汉2049”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3、新常态背景下,建设滨水生态绿城的目标,明确了未来几年绿地建设的战略导向 

  陈一新书记提出建设滨水生态绿城,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园林城市的目标。向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更高目标努力进发,以此为导向,统筹推进各类生态绿化工程建设,是实现市民在家门口享受大自然,提升城市软实力,打造美丽武汉的重要举措。 

  4、一城秀水半城山、大江大河大武汉的骨架特征,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面临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升级版,需要更加注重城镇园林绿化品质的提升,以及城市生态功能和城乡生态空间的统筹。武汉山水资源丰富,江河湖渠集群特征鲜明,具有良好的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基础。水优势是武汉决胜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做足做好水文章,在园林城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市发展新模式的探索和转变,系统保护、规划和建设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5、大园林、大绿化、大产业的发展理念,为园林和林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空间 

  整合园林和林业局部门职能有利于解放思想,转变传统观念,发挥园林、林业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优势,有利于加强全市绿化资源统一管理,树立大园林、大绿化、大产业的发展理念,形成城乡绿色空间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二)面临挑战 

  1、如何在中心城区挖掘绿地建设空间 

  “十三五”是复兴大武汉和建设宜居城市的关键时期,园林绿化责任重大。在中心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内,绿地总量不足,空间分布不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不足,老旧小区、风貌保护区、部分道路绿化水平亟待提升,屋顶绿化、桥体绿化等立体绿化任务艰巨。拆迁建绿,面临拆建成本高、协调难度大等困难。如何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利用有限的空间和资源,实现生态和景观最大化,在实现绿地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解决拆迁成本巨大、建设成本过高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谋划破解之策。 

  2、如何彰显都市园林魅力,合理利用生态资源  

  2013年以来,以武汉园博会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绿网、河道蓝网等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明显提高,但与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相比,在城市绿地总量、质量上与同类城市还有一定差距。同时,城区与城郊生态格局尚未形成有机的整体,山水、绿地景观的可视性、可达性较差,与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结合不甚紧密,未体现鲜明的武汉本土景观特色。生态景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不足,现状多以小规模、低层次度假旅游产品为主,使得景观资源处于消极保护状态,未发挥其潜在的绿色效益。如何打造园林和林业精品,树立特色品牌,实现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统一,是新一轮发展规划必须回答的问题。 

  3、如何在城乡建设快速推进中优化绿色生态环境 

  武汉河湖水系密布,“湖群”集聚特征明显,但受农业开发和湖塘围填等因素影响,存在湖泊湿地萎缩、淤积,江湖阻隔、污染以及生物多样性退化等问题。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政策影响,大量林业资源丰富的岗台地和丘陵地区被改造成农田,导致城市森林总量减小、覆盖率降低,生态功能较为脆弱。与此同时,由于湿地与森林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市域范围内生物多样性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物种生境之间连接水平较低,大型生物栖息地逐渐岛状化,物种生存与迁徙缺乏应有的空间。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在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维护好生态环境,是亟需破解的重大课题。 

  4、如何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不影响绿地生态与景观效果 

  海绵城市的建设,对园林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是可以建设大量的海绵体——城市绿地,实现城市绿地的量的提升;挑战是下沉式绿地对园林景观和养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如何在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处理好这个问题,在城市海绵效果与绿地生态、景观效果上取得平衡,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十三五”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拥抱绿水青山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园林和林业重大工程为支撑,以创新园林和林业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坚持社会发动、项目带动、政策驱动,努力构建“大园林、大生态、大产业”格局,打造成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园林城市,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生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城乡统筹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底线,保护森林、林地、绿地、湿地等生态系统。推进城乡园林绿化统筹发展,以林业保障大生态,以园林提升生活品质,推进“林业进城、园林下乡”,形成具有武汉地域特色的城乡园林林业一体化新格局。 

  2、以量为基,量质并举 

  绿化的基础是绿量。在增量的同时,提升品质,促进园林和林业发展的转型升级。通过科学规划、规划建绿、盘活存量、立体绿化等方式,有序增加城市绿量,注重提升绿地品质,完善景观、生态、文化等综合功能,凸显绿色惠民,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 

  3、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充分发挥武汉山水资源优势和人文历史优势,结合现有景观资源的保护与再利用,全面推进全域绿化、协调发展,主城区提升绿地建设品质,新城组群构建特色生态空间。突出城市亮点区块,规划优化武汉长江主轴,规划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重点推进绿化景观大道、林荫大道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综合公园、湖泊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绿地建设,积极推广屋顶绿化等新的立体绿化模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大力推进绿化建设。 

  4、规划引领,法制保障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积极落实中长期园林和林业战略规划,尽快建立“武汉生态一张图”成果库,加强园林和林业规划工作。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和规章,抓紧编制配套行业标准、专业规范,使园林和林业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管理有方、监督有力。 

  5、政府主导,创新机制 

  采取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模式,强化园林绿化和林业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绩效考评、奖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区级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工作,调动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实施规划建绿,有序推进公园绿地、绿色廊道、社会绿化、生态绿楔、美丽乡村和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大力保护及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美丽的绿色生态体系、发达的绿色产业体系、完善的绿色安全体系、先进的绿色科技及信息化体系、繁荣的绿色文化体系,构建完备的市域绿地生态系统,不断增加绿色资源总量,提升绿色生态功能与品质。 

  2、主要指标 

  1)约束性目标 

  ①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8%左右(考核值14.05%); 

  ②森林蓄积量630万立方米以上(考核值580万立方米)。 

  2)预期性目标 

  ①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8% 

  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 

  ③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④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 

  ⑤林地保有量不少于224万亩; 

  ⑥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90万亩左右; 

  ⑦加快湿地保护与修复,建成1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 

  ⑧加强森林灾害的防控,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0‰以下。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十三五”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

2015

2020

约束性指标

 

 

1

森林覆盖率(%

28(考核值13.99

28(考核值14.05

2

森林蓄积量(万

570(考核值510

630(考核值580

预期性指标

 

 

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9.65

41

2

建成区绿地率(%

34.19

35.80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1.12

12

4

林荫路推广率(%

74

85

5

林业用地(万亩)

221左右

224左右

6

生态公益林面积(万亩)

90左右

90左右

7

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

2

15

8

年森林火灾受害率

0.3‰以下

0.3‰以下

9

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

3.0‰以下

3.0‰以下

 

  (四)空间布局 

  以山脉、水系为生态骨干,形成“一心两轴五环,六楔多廊,一网多点”的绿色骨架,构建“绿峰作屏、绿楔引风、蓝绿成网、大珠小珠嵌江城”的绿色空间结构,引导城市空间理性增长。 

  一心——规划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 

  两轴——依托长江主轴,汉江、东西山系生态轴,实施两江四岸景观建设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南岸嘴、龟山景区等重要景观节点,打通长春观——洪山——珞珈山绿化通廊,打造展现武汉“两江交汇,三镇鼎立”独特城市空间格局。 

  五环——内环、二环线以绿化节点为重点,增花添色,提升景观品质;以三环线城市生态带及其沿线的中小型湖泊、公园为主体打造主城与新城组群之间的城市生态带;以四环线景观林带为主体,建设串联六大绿楔的生态廊道;以外环线林带为依托,按“一线串珠”总体布局,对林带进行景观和生态功能提升改造,增加景观树种,打造城市森林保护圈。 

  六楔——实施“六楔入城”生态工程,优先建设城市主导风向上的大东湖、武湖和府河绿楔以及六大绿楔“楔尖”部分(即进入四环线内的部分),打通并建设联系建成区内外的生态廊道和城市风道,改善局部小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多廊——有序推进“三环十三射”以及“五环十八射”城市进出口、城市通道绿化景观建设与提升。重点建设沿汉孝、汉蔡等出城高速,京九、京广等市域内铁路沿线绿色廊道。 

  一网——以市域内河流、港渠绿化、道路绿化为脉络,形成覆盖全市的网状系统。 

  多点——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体系,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湖泊公园、湿地公园、山体公园,积极推进小游园、小森林、小绿地“街心公园”建设。 

    

四、“十三五”主要任务 

  (一)绿色生态体系 

  1、“绿色骨架”主体工程 

  ——完成东湖绿心建设。建设百里东湖绿道,传承楚风汉韵,打造世界级城中湖典范。 

  ——完成山水十字轴绿化建设。规划优化武汉长江主轴,围绕主城区长江段,打造世界级城市中轴文明景观带。加强两江四岸的绿色风光带建设,加快建设“纵轴”谌家矶、流通巷等地区全长15.4公里长江江滩公园,以及“横轴”汉江湾地区5公里汉江江滩公园,延伸两江四岸岸线绿化至三环线城市生态带。借创建“江汉朝宗”5A景区之机,启动两江四岸绿化品质提升以及龟山景区改造项目,为城区居民提供休憩游乐的空间和观赏两江风光的窗口。启动龟山月湖景区的项目改造。改造凤凰山14.5公顷、洪山25.7公顷山体公园与沿线20公里绿道,打通长春观—洪山—珞珈山绿化通廊,扩大山体公园周边绿化开敞面,形成从蛇山公园经洪山、珞珈山连接至枫都山的东西向山系绿廊。 

  ——建设城市外围环线生态景观林带。重点拓宽三环线城市生态带,加强内50米、外200米林带建设,推进一环林带和33珠公园建设,完成江岸区岱山村段、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关村段、黄陂区南湖村段以及洪山区李桥村段共计2.3公里剩余断点的续建工作,新增绿化面积约19公顷,实现宜林地绿化全部贯通;推进东湖、天兴洲公园建设;加快推进舵落口江滩公园二期、江汉湾体育公园、四新公园、野芷湖公园约120.9公顷的续建工作,新建谌家矶公园、北大门公园、三角湖公园、望江公园、三环白沙公园、白沙洲江滩公园6个综合性公园,新增绿化面积约144.7公顷。完成四环线146公里长、两侧各50米宽,面积1.7万亩的公益林带建设,根据不同区段特征,选择不同树种,打造7个色彩鲜明的生态林带景观,重点建设沿线4个郊野公园,形成“一廊展七卷,十景耀江城”的生态林带景观。提升改造外环线林带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增加景观树种,提升林带品质,建设走马岭、施岗森林小游园等,打造城市森林保护圈。 

  ——建设绿楔入城示范工程。建设大东湖绿楔96.57平方公里示范工程,将东湖生态风景区建成城市绿心。重点建设一湖四区四片、东湖绿道,实施景中村改造,推进5.5平方公里张公山寨、6.08平方公里花山水岸休闲郊野公园、16.48平方公里严东湖湿地公园等6个生态公园及休闲旅游区建设。推进汤逊湖绿楔野芷湖、李桥郊野公园建设。结合汤逊湖、南湖片区水系整治,加强绿化建设,推进青菱湖绿楔建设。以机场二通道绿色视廊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府河绿楔两带五片七廊多园绿化建设,建成杜公湖、柏泉等多个郊野公园。结合中法生态城绿化,推进后官湖绿楔建设。开展六大绿楔入城的楔尖生态建设工作,推进植树造林、生态公园和休闲旅游区等建设,实现绿楔示范区“一年成线、二年成林、三年成片、四年成景”的绿化目标。创新绿楔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名特优经济林、花卉苗木、生态果园等高附加值农林产业,引导探索新城组群造林绿化新途径。 

  2、“绿满江城、花开三镇”工程 

  ——绿满江城植树造林行动。深入推进绿满江城行动,大力开展乡村植树造林,“十三五期间”新增林地10万亩。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促进,全市动员、全民动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土绿化,形成浓厚社会氛围。重点对黄陂北部、新洲东部大别山南麓余脉地区和江夏南部幕阜山过渡带的宜林荒山、无立木林地及未利用地进行绿化;通过对村湾环境进行造林绿化和综合整治,绿化、美化、香化乡村环境,实现全市宜林地绿化全覆盖。 

  ——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建立生态公益林长效管理机制,禁止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商业性采伐,确保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90万亩左右。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确保全市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公园建设。落实都市发展区绿地系统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开展主城区公园绿地和滨水开敞空间的绿化建设,高标准新建一批综合性城市公园,包括朱家河公园、堤西公园、梦泽湖公园、新月公园等23个公园,完成林详谦纪念公园、盘龙城遗址公园等7个公园的续建任务,增加公园绿地面积约809.84公顷。 

  ——街心公园建设。在建设密度高、绿化空间紧张的中心城区,以“规划引导、易于实施、满足急需”为原则,推进200个、单个面积不小于0.5公顷的街心公园建设,有效补充现状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空白区域。 

  ——立体绿化建设。围绕形成“屋顶铺绿、墙面覆绿、桥体挂绿、阳台置绿”的立体绿化格局,实施屋顶绿化、立交桥与人行天桥特殊空间绿化、空中花园工程,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柔化城市硬质空间。重点在新建项目上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配套。 

  ——“花开三镇”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一园一花”工程,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以观花观叶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体现季相色相变化的城市公园、街头绿地、绿化广场、空中花廊。在重要窗口地带、城市主要出入口处、人流密集区域、特色景观路段实施“增色”、“添花”建设。以武汉大道、长江大道特色景观路为建设模板,按照“每年建设一条绿化景观大道”的目标,推进汉江大道、解放大道、三阳大道、发展大道、中南路、中北路、汉阳大道等道路绿化建设,打造武汉“一年花不断,四季景不同”的缤纷花城形象。 

  ——社会绿化建设。加快推进各区公园以及内部景观较好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程。继续开展园林管理、技术服务和政府送花进社区等“三送”活动,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学校”和“花园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完成老旧社区绿化整治和升级。 

  3、绿色廊道工程 

  ——城市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将城市主干道建成景观大道,次干道建成林荫路,继续推进大树绿荫、双排行道树、公交站点遮荫树等项目,每年建设林荫路100条以上。恢复二环线汉西段、墨水湖北路—马鹦路段等5条、共计15.7公里道路配套绿化,继续推进黄浦大街—岱黄公路、姑嫂树路—机场二通道等10条、共计174公里快速路的道路绿化。对现有180公里桥梁绿化加强养护。完成主城区三环线郭茨口立交、鹦鹉大道立交、额头湾立交、江城大道立交等4座立交的新建、养护提升工作。重点推进外环线以内北湖互通、滨湖互通、白沙湾互通等共计49(座)立交匝道以及立交墩柱的立体绿化工作,有效增加绿化覆盖面积170公顷。同时,各区重点围绕3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等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稳步推进中山大道、建设大道、中南路、三阳路、香港路等多条道路绿化的建设及提升工作。 

  ——出城快速通道绿化建设。对汉孝、汉蔡、汉洪、青郑、和左、武麻、武英、关葛等9条出城高速公路和京九、武合、京广、汉宜、武冈、武咸等铁路境内段实施生态林带建设,扩展机场二通道绿化带,共完成绿化里程600公里,逐步打造放射状的绿色风景走廊。 

  ——绿道建设。以东湖绿道工程为示范,加快推进“3+N”主干绿道和支线绿道建设,5年累计建设绿道1300公里。重点推进新城组群主线绿道建设,包括大东湖生态旅游绿道、汤逊湖—龙泉山休闲度假绿道等10条主线共386公里绿道,建设百里东湖绿道。以“系统成环、特色彰显、功能拓展”为目标,串接三环线城市生态带、两轴、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市区级公园绿地,将绿道建成主城区和新城区连接的生态网络,形成绿化空间的网络化连接,最终实现全市绿道系统全面成网。逐步完善绿道配套设施,建立绿道网管理维护机制,引导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绿道建设运营管理。 

  4、生态蓝网绿化工程 

  ——湖泊公园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湖泊分布状况,因地制宜地营造滨湖景观,完成20个以上湖泊公园或湖泊绿地的建设工作。中心城区建成晒湖公园、北湖公园、严西湖公园等16个湖泊公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约1025公顷;新城区湖泊逐步打造成郊野公园、湖泊绿地或湿地公园等。         

  ——河道港渠沿线绿化建设。新建沿江江滩生态绿洲30公里,加大府河、东荆河、巡司河等河流以及青山港等港渠等水岸绿化力度,丰富滨水景观体系。 

  5、湿地保护与修复 

  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快湿地生态治理与修复。 

  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推进沉湖、上涉湖、涨渡湖、武湖、草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保护恢复,建成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及以上保护区3个,市级保护区2个。 

  加快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重点是蔡甸区后官湖、江夏区安山、藏龙岛、东西湖区杜公湖等国家湿地公园以及蔡甸区索子长河、桐湖、江夏区潴洋海、黄陂区木兰花溪等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湿地生态功能修复,建成国家湿地公园5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 

  6、山体修复及山体公园建设工程 

  按照“一山一策”的原则,主要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方式继续推进外环线以内黄陂区露甲山、蔡甸区横山等11座、3620亩破损山体的生态修复,重点加强山体植被恢复,增加植物多样性,构建生态群落稳定、景观自然的生态环境。同时,依据山体所在区位、交通情况等,通过增设游步道、廊亭等游憩设施,利用5年时间建成包括汤家山、锅顶山、仙女山、硃山、将军山在内的6座山体公园。建立山体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山体保护措施,使全市山体资源得到永久保护。 

  7、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结合美丽乡村提升计划、精准扶贫以及 “四化同步”示范乡镇绿化建设的推进实施,充分利用村庄隙地、河流水系、土岗山体等自然要素资源,以村旁、路旁、宅旁、水旁为绿化重点,大力实施村庄道路绿化、庭院绿化、水岸绿化、农田林网绿化,见缝插绿,打造美丽村湾,大幅提升乡村绿化水平。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江夏区、新洲区创建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县(区)工作;实施建设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300个,重点打造20个特色生态示范村湾。 

  8、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采取“2+N”的模式,完成青山区23平方公里旧城和汉阳四新15平方公里新区两个试点项目的海绵城市绿地建设任务,以园博园、武汉CBD等分区试点建设为起点,完成和平公园等15个公园以及南干渠街、建设一路杨春湖路等20条道路和依江畔园、热电社区、七星天兴花园等30个居住小区的海绵设施改造,由小到大,推进全市城镇化地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绿地建设。 

  (二)绿色产业体系 

  1、苗木花卉产业建设 

  坚持产业龙头企业带动,加快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不断壮大产业基地规模,优化种植品种结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重点推进新洲区仓埠桂花、江夏区五里界、蔡甸区九真山和黄陂区六指四个苗木花卉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园区建设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抓好华中地区最大苗木花卉交易市场——武汉花卉博览园建设,打造形成全国一流的以花卉园林为主题的创意研发中心、产销中心、价格信息中心和赏花旅游中心。完成新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基地5万亩,以乡土苗木花卉、大规格苗木培育为主,同步引进推广新品种。 

  2、特色经济林建设 

  加强对全市10万亩茶叶基地和10万亩水果基地及5万亩小杂果(板栗、核桃、猕猴桃、蓝莓等)基地的提升改造和产业政策扶持。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建特色经济林5万亩。重点在黄陂北部、新洲东部山区发展以油茶、油用牡丹为主的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引导发展设施林业,推广绿色栽培技术,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优势,结合乡村自然田园风光,打造一批集生态观赏、农事体验、休闲度假、有机林果采摘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园。 

  3、林产品加工产业建设 

  稳定现有人造板生产、家具制造、果茶等森林食品加工规模,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管理的推广应用。重点培育名牌产品,拓展经销渠道,延伸产业链;促进中、小企业联合重组,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培植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总部经济;扶持一批国家级、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黄陂区形成集家具研发设计制造、原材料交易、家具配套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家具制造产业集群;新洲区加快高(中)密度纤维板、定向刨花板等新产品研发和提档升级;东西湖区以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和走马岭木业园为重点,加快产品升级,占领高端消费市场。扶持“黄鹤楼”茶叶、“香侬”果品等汉产森林食品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加快农超对接,发展订单林业。 

  4、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建设 

  重点加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山体文化和森林文化建设,继续推进东湖风景区九峰山、江夏区青龙山、蔡甸区嵩阳和九真山、黄陂区素山寺、新洲区将军山等森林公园建设,完善森林休闲旅游景区、景点及服务体系建设。新建一批观赏苗圃、主题花园、休闲农庄,做强赏花游、林(农)趣游等休闲林业项目。加强东湖、蔡甸区后官湖、江夏区藏龙岛等湿地公园的建设,打造武汉湿地科普休闲游品牌。 

  建设一批森林旅游小镇、森林特色村,大力发展森林游、生态游等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三)绿色安全体系 

  1、加强城市绿线管理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永久绿线并公示。对全市现状绿地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示四至边界。 

  2、加强森林管理 

  一是构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组建森林资源监测机构,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对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动态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监测和评价,为开展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等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加强林地林木资源管理。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保障林地资源持续增长。严格落实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确保“十三五”期间我市年森林总量低于限额,各分项限额不发生挪用、挤占、串换现象,保证我市森林质量稳步提高。三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加强公益林的科学抚育管护,提升公益林质量,扩大公益林生态效益。随我市财力不断增长,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 

  3、护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完善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预警体系及应急预案。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新建生物防火林带300公里。在江夏、黄陂、新洲区重点林区增设视频监控点50个,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完善市、区县、林业站三级护林防火设施设备配备,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重点抓好以1个国家级测报点(新洲区)、2个省级测报点(黄陂区、江夏区)及24个市级测报点为基础的全市监测、检疫、防治网络建设,转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式,推广无公害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推进社会化防治。加强对黄陂区北部、新洲区东部、东湖风景区等重点区域马尾松纯林改造。 

  5、野生动植物保护 

  完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构建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加强黄陂区素山寺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或者保护小区管理,推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和重要物种保护。改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基础设施,强化本底调查和野生动植物监测,加快科普宣传教育和巡护道路设施建设。 

  (四)绿色科技及信息化体系 

  1、制订科研工作规划 

  加强园林和林业行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定我市园林和林业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科研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努力在“十三五”期末,打造“八个一”(一个系统、一个专家库、一个良种资源库、一批科研成果、一支科研队伍、一个合作交流平台、一套机制、一个实验室),使我市园林和林业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支撑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2、建设园林和林业数字化平台 

  建立全市“生态一张图”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森林、湿地、山体、林地、公益林、自然保护区、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监测、实时更新和即时查询。对重点区域建立生态三维模型。研制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辅助决策和审批系统。建立生态资源调查数据云,实现统计数据信息化和资源共享。建立恶劣气候或生物灾害不良影响模拟预警系统,保护生态资源安全。建设“互联网+”系统,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绿化养护管理、互联网+森林防火管理、互联网+公园管理、互联网+公园景区导览、互联网+公园科普活动等。 

  3、完善专家咨询机制 

  组建一个涵盖全行业的高素质专家库和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和人才在行业决策咨询、科技成果评价和项目管理中的“智囊”作用。行业人才库不少于200人,专家库人数不少于100人,涵盖专业领域包括林学、风景园林学、生态学、动物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等。 

  4、依靠科技和人才促进绿化事业发展 

  以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基础,为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速园林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工作,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五)绿色文化体系 

  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野保月、茶博会、花卉展、森林游等活动,并将活动常态化。进一步发展茶文化、竹文化、花文化、湿地文化、花艺、园艺文化、古树名木保护。围绕市花、市树、市鸟,开展相关文化活动。通过开展绿化文化活动,传播自然文化和生态文明。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园林和林业制度创新 

  1、探索建立城市绿地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科学界定城市绿地和森林、林地、湿地及生态用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公共生态产品资产化,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利用,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盘活用活、保值增值。 

  2、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树立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全市一盘棋的思想,量化全市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投资,推行“效益共享、义务共担”原则,探索建立横向补偿机制,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和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补偿标准,逐步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成公园姓“公”原则,积极推进城市公园绿地管养分离改革,不断强化公园公益性、生态性和教育性功能,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 

  3、推进管养分离改革 

  进一步完善绿化建管机制,加强市、区园林和林业行业管养职责,完善制定技术规范,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推进全覆盖、精细化管理,提升全市绿化管养水平。发挥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的作用,完善绿化考评机制。 

  4、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根据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总体部署,加强对国有森林资源的监管,创新国有生态林的管护机制;建立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将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按事业单位管理。结合国家林业改革部署,建立符合武汉林业发展要求的集体林地产权管理办法,依法明晰集体林承包经营管理的责、权、利关系,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5、推进绩效考核 

  建立市、区两级生态文明目标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利用全市及各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成果,推进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审计全方位、常态化。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等主要生态指标纳入审计范围、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严格实行生态文明目标考评和责任追究。 

  (二)推进园林和林业法制化建设,严格执法 

  1、健全法规体系 

  积极推动《武汉市绿线管理办法》《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等立法,修订《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建立健全严格的绿地、林地、森林和湿地保护制度。 

  2、严格依法审批 

  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思路,加强园林林业资源监测监管, 

  严格征、占用绿地的审批制度,实施绿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并完善绿地补充机制。出台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审核技术管理相关规范,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绿地配套比例。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强化用途管制。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占地补偿制度。严格湿地总量管理、生态保护,确保自然资源生态功能不弱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3、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森林公安力量,配合城管综合执法,对毁绿、毁林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毁林毁绿者的法律责任。 

  (三)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绿化资金 

  坚持园林和林业的公益服务属性,积极争取各级公共财政加大对园林和林业建设和维护的投入力度。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的资金投入的增长与同口径城建资金增长应该同步或更快。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安排应尽可能与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相结合,以便多途径争取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的支持。 

  开拓投融资渠道,为全市园林和林业建设筹措资金,有效解决园林和林业建设资金短缺和筹融资匹配资源难等问题。积极推行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创造条件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园林和林业项目建设。 

  (四)加强领导,努力营造有利于绿化工作的社会氛围 

  将绿化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部署,加强对绿化工作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落实党政“一把手”任期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优化绿化委员会组成结构并提升其层级,建立统一高效的园林绿化管理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大绿化工作”格局。 

  广泛宣传城市生态绿化工程对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多角度宣传报道重点城市绿化建设成就,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扩大市民参与生态绿化工程建设的深度、广度。举办赏花节、绿道节、读书节、社区文化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活动。制作生态公益林宣传牌,大力普及园林文化、生态知识。增加公众参与渠道,整合园林和林业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定期发布资源情况、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信息,确保公众参与权、咨询权、知情权。健全公共参与机制,设立微信平台、公众号,关注和采纳群众意见。聘任资源保护社会监督员,完善公众参与监督举报机制,增强市民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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