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15:44 作者: 信息来源: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和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为深入推进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政策发展。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烟草控制等功能,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三)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四)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在区卫健局办公。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开展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部门将慢性病防控融入规章制度。

(二)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降低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四)大力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及各类慢性病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核心知识知晓率、健康素养水平。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和知识,推广健康“小三件”;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五)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六)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信息共享的同时,充分引导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七)规范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体检结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八)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重点慢性病人群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需要时及时提供干预指导。

(九)辖区根据区域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十)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一)中西医并重、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十三)推动医养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有机融合。

(十四)利用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十五)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建设阶段(2021年3月至6月)。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工作任务。

(三)自查迎检阶段(2021年7月至10月)。按照相关要求搜集、整理和汇总各类资料,接受省、市专家初步评审验收。

(四)现场迎检阶段(以省级考核时间为准)。根据初步评审验收意见,继续完善相关创建工作,接受现场考评。

(五)长效实施阶段(省级考核完成后)。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巩固和总结创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形成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格局,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区创建办定期督导各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创建工作评估和考核体系,每年度进行1次考核评估,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对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项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局工作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单位要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记录工作内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责任分工

(一)区创建办(区卫健局)

1.制定长期慢性病防控规划,定期发布辖区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报告。

2.以责任状形式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至少1次,组织不少于5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至少2次。

3.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方案并指导各单位落实;收集整理创建资料、联络开展现场督导。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设立慢性病防控专职专业人员,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完成本社区的社区诊断报告,开展慢性病人监测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监测结果,完成宣教、随访工作。

5.辖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全覆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6.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慢性病主题宣传活动,传播慢性病防治核心知识、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每年至少开展6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1次。

7.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职责,完善质控、绩效评价机制,有效整合防、治、管。

8.加强辖区疾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科室建设和专业人员配置,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参加、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培训。

9.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考核、满意度调查等质控工作。

10.督促职工数量达50人的企业组织体检,覆盖率≥50%,每年统计执行情况。

11.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12.推动中医药发展,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13.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每5年组织开展辖区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监测、调查情况及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

14.总结、推广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创新特色案例、成功经验。

15.其他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二)工委(区委)组织部

1.将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管理。

2.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

3.开展无烟机关建设工作,要求全覆盖;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健康单位创建。

4.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5.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委(区委)宣传部

1.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新媒体或有持续合作的省、市级媒体宣传慢性病综合防控科普知识、适宜技术、评述、活动报道等信息,每月至少2次。

2.及时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报告、信息。配合采取多种形式获取辖区居民对慢性病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3.倡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公共体育设施100%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4.协助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扩大辖区体育场地面积,人均达到2平方米。

5.主办或协助承办辖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居民参与度高的健身活动。

6.开展健康酒店建设,不少于2家。

7.负责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及其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8.其他相关工作。

(四)区发改局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将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3.其他相关工作。

(五)区财政局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并进行专项管理、加强支出监督;示范区建设经费以一定比例逐年增加。

2.其他相关工作。

(六)区教育局

1.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总量不少于5个;无烟学校全覆盖。

2.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天全覆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

3.联合卫健部门规范组织开展学生体检工作,体检率≥90%;加强儿童窝沟封闭健康教育,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25%。

4.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全覆盖,内容涵盖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健、常见伤害预防等,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6课时。

5.结合学校实际以保健室为中心,设立学生、老师健康保健自测室(角),并配备适当设备。

6.寄宿制或600人及以上非寄宿制中小学专职公共卫生人员、600人以下非寄宿制中小学专/兼职卫生人员配置比例达到70%;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置比例达到80%。

7.积极推进青少年视力防控工作,开展主动监测,按照有关标准改善学校环境,引导学生、家长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8.配合对青少年群体的健康素养、慢性病防控及社会影响因素调查。

9.其他相关工作。

(七)区民政局

1.提高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救助水平。

2.积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加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场所能力建设,与慢性病管理服务相融合,促进医养结合。辖区每个街道均设为居家养老半失能老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照料中心;养老机构100%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监测信息核对、漏报调查工作。

4.其他相关工作。

(八)区公安分局

1.及时准确提供辖区内户籍、常住人口信息。

2.定期向卫健部门提供居民死亡销户信息,配合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3.负责校车,宾馆、旅馆、酒店、歌舞厅,游艺、按摩服务、洗浴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等场所及其工作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4.其他相关工作。

(九)区市场监管局

1.开展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每类总量不少于5个。

2.开展烟草控制,禁止烟草广告,其管辖范围的餐饮服务场所、药品批发零售、商品批发零售等场所100%禁烟。

3.协调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药店等场所配合区卫健局开展大型健康主题宣传日活动。

4.其他相关工作。

(十)区商务局

1.开展健康酒店创建工作,不少于5个。

2.开展烟草控制,禁止烟草广告,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公共场所100%禁烟。

3.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区城管局

1.开展烟草控制,禁止烟草广告,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公共场所100%禁烟。

2.支持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类健康宣传活动。

3.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街区创建工作,在上述场所建立方便群众健身的配套体育设施并100%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

2.协助卫健部门在大型广场开展宣传日活动。

3.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区住建局

1.在客运站等场所开展慢性病核心知识、健康素养知识、技能等健康教育工作。

2.积极创建无烟单位、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3.其他相关工作。

(十四)区人力资源局

1.督促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至少每2年组织职工体检1次,体检覆盖率≥50%,每年统计执行情况。

2.其他相关工作。

(十五)区总工会

1.每年至少开展1次单位、职工广泛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倡导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统计执行情况。

2.引进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

3.其他相关工作。

(十六)区医保局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

2.其他相关工作。

(十七)区融媒体中心

1.利用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知识。

2.其他相关工作。

(十八)各街道办事处

1.设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健康社区创建,健康社区占社区总数比例≥30%;配合开展健康街区、步道、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推进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建设,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每个健康社区至少配备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个街道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指根据属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以“三减三健”为主题内容的活动,如厨艺大赛、健骨操比赛、减重比赛等)。

3.每个街道至少有1个群众健身团体,并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有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切实开展动态自我管理活动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4.配合民政部门规划、建立供居家养老半失能老人日间托养的社区照料中心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救助工作。

5.配合卫健部门开展进社区大型健康主题宣传活动;配合组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提高体检率;配合开展群众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参与度、满意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统计、慢性病核心知识、健康素养、慢性病防控及社会影响因素等调查的实施。

6.其他相关工作。

(十九)各园区管理办公室

1.协调园区内企业开展职工体检、体育健身活动、各类健康宣传,配合开展人群健康素养、慢性病核心知识及社会影响因素、满意度等调查。

2.园区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鼓励有条件企业开放体育场地或设施。

3.其他相关工作。

(二十)各园区、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1. 要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单位政策规章制度,与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卫生单位创建等工作相结合。

2. 日常利用宣传栏、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职工慢性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技能宣传教育;配合卫健部门开展集中健康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创建健康单位、无烟单位,公共、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3. 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体检,参加工会或其他组织举办的运动会等体育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制定职工工间操制度并切实执行;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场地。

4. 其他相关工作。

各单位职责在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调整。

附件:1.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誓保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晏冠亮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肖小鹏  先进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丰伟  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戴意涛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  伟  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翁自力  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永才  工委(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江楚才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淑琴  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陈祖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波  区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周慧明  区教育局局长

王世柱  区民政局局长

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周  波  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周克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余仕伟  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寿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薛爱强  区商务局局长

鄢卫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勤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兰  峰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徐  勇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有元  沌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军峰  沌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欣荣  军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忠祥  纱帽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加  东荆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大虎  邓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宝红  湘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华君  商务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项志强  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革  港口物流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家茂  通用航空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健局办公,由区卫健局局长陈祖芳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指标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责任部门

(标黑主责)

完成时限

一、政策发展(60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2分;其余0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分;其余0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其余0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1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

2021年2月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分;其余0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1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021年3月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

2021年10月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

2021年10月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2分,共4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其余0分。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其余0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其余0分。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其余0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

2021年2月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5分。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分。

区卫健局、工委(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各园区

2021年10月

(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分)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分;其余0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8分;5%-10%,3分,其余0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4分;205.1-209.7/10万,2分;高于209.7/10万不得分。

(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4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二、环境支持(35分)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1分; 30%以下0分。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1分。

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每类1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各街道、各园区

2021年10月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各街道

2021年10月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4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1分;其他0分。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1分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2分;30-50%,1分; 30%以下0分。

区卫健局、各街道

2021年10月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分;其余0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0.5分;其余0分。

工委(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2021年10月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0分。

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各街道、各园区

2021年10月

二、环境支持(35分)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工委(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

2021年10月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1 分;100%以下,0 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1分;50%以下,0分。

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3分;35-40%,2分;35%以下 0 分。

工委(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2021年10月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1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分;95-100%,1分;95%以下 0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各成员单位

2021年10月

2.禁止烟草广告。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1分;其余0分。

各成员单位

2021年10月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100%以下0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4分;20%-25%,2分;≥25%不得分。

复审: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4分;5年降低5%-10%,2分,其余不得分。

各成员单位

2021年10月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0分)

(一)开展专题宣传。(5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2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1分;其余0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1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各园区

2021年10月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3分)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1分;其余0分。

(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1分;其余0分。

(3)全年至少6次,1分;其余0分。

(二)开展专项活动。(15分)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11分)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1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1分,共2分。

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各1分,共2分;10%-15%,各0.5分,共1分;其余0分。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3分;60%以下0分。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3分;其余0分。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各街道

2021年10月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2分)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分;其余0分。

各街道、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2分)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1分。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1分;其余0分。

四、体系整合(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其余0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3月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其余0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其余0分。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5分;1次,2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6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 2 次,0.5 分;其余 0 分。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0.5分;其余0分。

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

2021年10月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0.5分,共3分;其余0分。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0.5分;其余0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0.5分;低于6学时0分。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0.5分;其余0分。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0.5分;其余0分。

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9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5分;60-70%,2分;60%以下0分。

区卫健局、工委(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2021年10月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4 分;20-25%,2 分;20%以下不得分。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0.5分;其余0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0.5分;其余0分。

各街道、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分)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1分;其余0分。

区总工会

2021年10月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各街道、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复审: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2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2分;其余0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2分;50-70%,1分;50%以下0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1分,其余0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1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其余0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2分;其余0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3分;25-30%,1分;25%以下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55-60%,1分;55%以下0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2分;50-55%,1分;50%以下0分。

区卫健局、各街道

2021年10月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4分;其余0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分;其余0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2分;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2分;70%以下不得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1分;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1分;
(3)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1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1分;其余0分。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1分;其余0分。

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其余0分。
复审: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1分。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1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2021年10月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其余0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其余0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分;其余0分。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1分;其余0分。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50%以下0分。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各街道

2021年10月

七、监测评估(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死因监测,2分;其余0分。

慢性病与营养监测,6分。

(3)肿瘤随访登记,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2021年10月

七、监测评估(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1)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其余0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5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分)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2分;其余0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2分;其余0分。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其余0分。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其余0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各园区

2021年10月

八、创新引领(35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10分;2-4项,5分;其余0分。

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

2021年10月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复审: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3个,撰写符合要求,15分;2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区卫健局

2021年10月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区卫健局、工委(区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

合计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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