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聚焦我区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办度,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持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主要任务
2020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共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万元,省级资金12万元,共计24万元。
2020年围绕主导产业培育110名农民,依托武汉市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培训,湖北楚湘农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实训基地。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60人,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跟踪服务不少于一年(或一个生产周期),每人培育经费3000元;技能服务型50人,累计不少于7天,补助标准人均1200元。
1.生产经营型
生产经营型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及辅导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青年农民以及农业乡土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兼顾其他层次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主要围绕市场营销、“互联网+”、规范管理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生产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等内容开展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3000元。
2.专业技能型
专业技能型以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服务人员以及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技能型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开展的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信息农业、休闲农业以及农业生产安全知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环境保护(含农药化肥“两减”技术、土壤污染防治等)、农业政策、金融政策、农药经营与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200元。
三、组织实施
坚持“选准对象、确定机构、创新模式、配套扶持”的工作思路,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组织农民培训。
(一)选准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我区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让有需求的农民得到所需要的培训和教育。积极帮助和指导农民登录“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2018年、2019年已培训的学员,不得参加同一类型培训。
(二)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我区主导产业,按照行业指导和技术推广职能,确认武汉市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培育机构承担本行业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培训机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培训机构,按照产业、类型、区域,确定培训、实训、实习基地、农民田间学校。
(三)创新培育模式
根据农民特点,采取“分段式、重实训、交替式”教学模式。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农村习俗,灵活安排教学任务和时间。综合能力课要着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三农”思想、农民工权益等相关知识,培养“爱国、尚农、勤勉、诚信”的农民精神;专业能力课要注重乡村治理、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产品营销等内容的讲授,着力提升创新、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本领;能力拓展课要着力传授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业态的相关技能,提升科技兴农本领。要结合疫情,把疫情防控、艾滋病及公共卫生安全、农村消防安全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
在生产经营型班级,探索“12天+24线上学时”或“11天+32线上学时”模式,逐步建立 “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参观”一体化培训。大力开展农民智能手机应用培训,促进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
(四)强化教学管理。
我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对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学员反映不好的教学活动要及时整改或叫停。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负责人要到班讲解培训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意见。落实开班计划申请制度,未经批准,培训基地不得随意变更实施计划。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培训基地负责人对培训班台账的真实性负责。落实在线评估制度,培训班开班时,要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培训班结业前,要组织学员开展在线评价,学员参评率不低于85%。培训机构、师资、教材等信息要及时上网,提高培训的规范性。落实培训效果考核制度,要对学员课堂表现、学习任务完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加大培训效果第三方评价,推动培训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鼓励组织学员参加农民职称评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培训有用性、实效性。
(五)加强跟踪服务
按照一个完整农业生产周期的需要开展跟踪服务。各培训基地要建立稳定的跟踪服务导师团队,结合农时季节以及学员的实际需求,开展技术、信息、法律、政策等服务,解决学员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依托农技推广体系,为学员开展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学员跟踪服务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QQ(或微信等)群,搭建学员交流平台和跟踪服务平台。确保参训学员问有所答、疑有所解。
四、资金管理
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做到每个班都要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经费有预算、核算,实现“班班清”。
(一)补助标准
1、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特色种植班,60人,贫困户农民培训人员占培训比率在5-10%)。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3000元,班级总资金18万元。
2、乡村振兴综合培训班(50人,贫困户农民培训人员占培训比率在5-10%)。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1200元,班级总资金6万元。
(二)开支范围
按照“钱随事走”原则,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训机构(或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全过程支出。主要包括: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上智农”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用于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服务专家)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方面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典型案例等方面支出。
4.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需求调研、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绩效评估等方面支出。
(三)强化资金监管
(1)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管理制度。建立资金“谁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管机制。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科学测算培育成本和人数,做好资金预决算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3)按照“钱随事走、以钱养事”的原则,核定各项开支成本。原则上培训经费不低于总资金量的90%,跟踪服务、需求调研、信息化服务等经费不高于10%。
(4)严禁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育对象。严禁大额现金支付来往业务,对于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区将进一步强化责任,着力实施好今年的项目,促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开展我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成立农业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相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汉南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办公室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争取组织、教育、财政、妇联、共青团、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我局要牵好头,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促进农民培训从“一产”向“三产”、从农业生产向产业振兴、农民全面发展转变。
(二)加强项目监管。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局是项目实施主体,也是责任主体,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区农业局加强对培训过程实施监管。培训班开班前,培训机构需要向区农业局提交开班申请,明确办班时间、地点、课程设置、授课老师、培训专业、培训人数等内容,区农业局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办班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培训班开班后,区农业局将派人全程跟班监督,确保培训过程规范。培训班结束后,要对培训机构和教师授课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要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农民教育培训台账。区农业局在做好本级实施项目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辖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强化实时监管。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不顺、管理服务不力、培训工作不规范的,及时督导整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办理。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组织实施、验收和监察,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对培训人员(贫困户)政策扶持。要加大政策技术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对认定的农民培育培训的农民和贫困户,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保险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和典型学员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积极参与培育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努力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
附件:1.武汉经开区(汉南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
2.武汉经开区(汉南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确认表
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民教育培训档案目录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单 位 | 生产经营 带头人 | 专业技能型 |
总计 | ||
产业 名称 | 人 数 | 产业 名称 | 人数 |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特色种植班 |
60 |
60 |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乡村振兴综合班
|
50 |
50 | ||
合 计 | 110 |
附件2
湖北省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市(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确认表
培育机构名称 (盖章) | 武汉市汉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主管部门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局 | ||
法人代表 及身份证号码 | 彭珍东 4201**********071X
| 类型(打√) | 1、农广校; 2、农业职业院校; 3、农业高校; 4、农民合作社; 5、农业龙头企业; 6、农科院所(站); 7、农机化学校; 8、农技推广服务机构;√ 9、其他民办机构; 10、其他公办机构; | ||
性质 | 独立法人单位
| 联系电话 (带区号) | 027-84851465 | ||
单位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441379669 | |||
通讯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396号 | 邮政编码 | 430090 | ||
承担任务
| 1、现代青年农场主 人; 2、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特色种植班)60人,乡村振兴综合班50人; 3、专业技能型 人; 4、专业服务型 人; | ||||
联合培养 及支持单位 | 联合单位 | 实训基地 | 签 名 | ||
湖北楚湘农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湘口街五支沟 |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请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尚未取得,请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培训机构名称中如果含有“局、委、办”字样,请确认是否为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3、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援藏班纳入生产经营型中统一管理。
附件3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民教育培训档案目录
一、全年培育档案(全年一档)
1、年度项目申报文件、实施方案、培育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含资金审计报告)
2、通讯报道或媒体视频、音像资料
二、班级档案目录(一班一档)
1、开班报告及批复
2、教学计划(含课时内容安排)
3、教材
4、老师授课教案(学员课堂反馈、教学反思必须填写)
5、培训台账
6、现场照片(含课堂教学、实践实习的照片、技术指导员跟踪服务照片,附农民教育培训横幅、培训时间等信息)
7、培育点名册
8、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9、班级小结
10、跟踪服务技术指导记录本
11、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12、农民教育培训验收报告单
13、学员撰写的论文、心得体会或产业发展规划报告及答辩演讲成绩汇编(仅用于生产经营主体农民教育培训,其他类型培训不作要求)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