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社区足球场地
设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9〕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建立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长效机制,9月底之前新建或者改造完成至少25块具有示范意义的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2020年,按照全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规划全面推进我区社区足球场地建设,系统补齐城市体育设施短板。
2021年,全面形成覆盖全部社区的“15分钟城市居民活动圈”,实现各类足球场地设施的社区全覆盖,营造热烈的足球运动氛围,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体育文化。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划要求
贯彻落实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新理念新要求,强化社区足球场地规划引领,按照武汉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布局选址,因地制宜补足城市足球场地设施短板,力争在每个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建设各类足球活动场地,让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就近就便参与到足球活动中,形成社区全覆盖的“15分钟城市居民活动圈”。(牵头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乡建设局)
(二)创新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运营模式
统筹协调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布局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探索制定区内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制定完善相关绿色通道政策。
2019年9月底之前,形成较完善的推进方式、工作机制、管理模式;2020年至2021年,持续优化完善建设运营模式。(牵头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
(三)创新社区足球场地资金筹措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建立奖补机制,突出社区足球场地的公益性。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助推社区足球场地建设,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拓宽经费来源。支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PPP等方式投资社区足球场地,配套出台相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城乡建设局)
(四)先行先试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方式
1.利用闲置场地新建改造社会足球场地。紧密结合城市修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利用城市荒地、闲置地、非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公共场地,创造条件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设施。鼓励区内各单位修缮改造被占用或年久失修失去运动功能的场地,验收合格后按照现行足球场地相关规定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牵头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各街道)
2.利用城市绿地复合建设小型足球场。在不降低绿化和生态服务水平前提下,鼓励在公园绿地、城市生态带、生态绿地、城市高架桥下绿化用地中复合建设小型足球场。(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园林局);责任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国土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各街道)
3.利用城市滩涂荒地复合建设小型足球场。在满足城市防洪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在江河湖泊的滩涂荒地中复合建设小型足球场。(牵头单位:区环保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国土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
4.大力推进小区和单位内足球场地建设。新建规划小区(含城市更新项目)优先配建足球场地,鼓励复合利用小区内公共场地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企业自有用地,因地制宜改造一批标准或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园林局)、各街道)
5.重点支持中小学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每个新建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配套建设校园足球场地,鼓励改(扩)建学校创造条件建设校园足球场地。(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城乡建设局)
6.强力推进专业足球场地建设。在规划体育用地中优先考虑足球场地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比赛和训练足球场地,保障武汉足球事业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三、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9年7月底之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我区试点实施方案,报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施行。建立项目清单,细化项目安排,明确建设时间和完成时间,落实实施主体。
(二)重点示范阶段(2019年7-9月)。各部门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出台相关保障措施、政策,统筹安排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布局选址,2019年9月底新建或改造完成至少25块具有示范意义的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各部门按照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试点项目年度计划,全面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各项任务。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11-12月)。各部门认真总结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经验,开展全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评估,迎接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评估。
(五)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1-12月)。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规划,全面推进我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各类足球场地设施的社区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乡建设局办公,负责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试点工作,每月向市城乡建设局报送我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相关牵头单位负责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攻坚。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教育、体育、园林、国土规划、行政审批、水务、建设、城管等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本系统建设任务,制定好建设计划,并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足球场地建设工作,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因地制宜的探索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模式,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保障经费投入。区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保障建设资金,研究建立财政奖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效应。
(四)强化督查考核。以群众和企业感受为标准,建立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考评机制,研究制定考评办法,明确考评部门、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将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列为区重点工程绩效考核目标和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制定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要加大对相关部门试点工作的考核、督查力度,跟踪督查试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开展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我区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做好公众咨询、公众意见征集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社区足球场地
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彭 浩 管委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冯爱明 工委(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 晏冠亮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洋 管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 丰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易开春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仕伟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王东舫 区城管局局长
杨龙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周克辉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周慧明 区教育局局长
龚德茂 区发改局副局长
胡继业 区环保局副局长
吴有元 沌阳街办事处主任
胡军峰 沌口街办事处副主任
杨 波 军山街办事处主任
王 波 纱帽街办事处主任
杨 加 东荆街办事处主任
王宝红 湘口街办事处主任
罗柱林 邓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永华 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旗华 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余仕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樊友川、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主任科员鲍丽君担任。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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