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00:00 作者: 信息来源: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9417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快更好更方便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最优开发区。

——20196月底,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等营商环境重要指标对标优化成效明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及申请材料精简、办理时限压缩比肩国内最优城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本实现。

——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四办”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马上办”达60%以上,“网上办”达80%以上,面向自然人提供现场办理事项“就近办”达70%以上,“一次办”达90%以上,政务服务环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对标优化

1.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结合全区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制定发布区、街道、村队(社区)三级“权责清单”,并录入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做好市级权力事项下放的承接、调整,以及国务院、省、市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衔接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到街道、村队(社区)。全面清理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的各类变相审批。(牵头单位:工委(区委)组织部(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5月底前)

2.制定“四办”事项清单。按照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现场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一次办”的标准,将全区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四办”梳理分类。对标先进城市,依照“办理环节最简、办理时限最短和申请材料最少”的原则,科学细化量化服务标准,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编制直观简明、易看易懂的“四办”事项实施清单和办理流程图。实施清单消除“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最大限度消除申报材料重复提交。(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5月底前)

3.清理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全面清理审批服务事项中包含的检验、检测、检疫、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社会听证、集中研究等特殊环节,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特殊环节一律取消。保留的审批特殊环节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限,规范优化操作流程,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持续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制定公布区、街道、村队(社区)三级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多”、“证明难”。(牵头单位:区党政办(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前)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提速见效

5.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采用多种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实现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减到9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减半”目标。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告知承诺审批制改革。(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水务局)、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开发区消防大队、汉南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园区办、各园区;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6.持续推进商事登记改革。重点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备案、涉税事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4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社保处、区税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7.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为大客户、工业企业提供流动窗口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对部分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牵头单位:区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8.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持续整治“红顶中介”乱象,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加快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推广应用。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长效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前)

9.着力改善社会民生服务。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政务服务制度创新,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老年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等事项联网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社保处、区人资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前)

(三)加快实现“一网通办”

10.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加快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政务服务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提高“一张网”应用水平。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推动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网办快办,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9月底前)

11.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共享。加大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力度,电子证照入库率达80%以上。积极推进与省政务服务网、市综合窗口统一收发件系统的对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社会民生等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审批部门办件电子证照应用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12.优化“鄂汇办”开发区(汉南区)专区。依托省“鄂汇办”APP,梳理我区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0项以上,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0月底前)

13.加强“民呼我应”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用。依托全市统一的“民呼我应”服务平台,畅通我区“呼应”渠道,推动政务服务和城市治理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网群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提能增效

14.深化政务服务“一门式”改革。完善区、街道、村队(社区)综合性政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率达100%,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要进一步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等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充分发挥综合审批效能。(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15.完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根据企业群众办事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0月底前)

16.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落实首问负责、首席代表、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电子监察、综合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选派优秀人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加强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稳定。深入开展审批科室(窗口)“双评议”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将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成为全区作风建设的标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0月底前)

17.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作用,推动实体大厅完善功能。与省“一张网”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五)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下沉

18.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权限下放。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群众关心关注、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按领域“全链条”下放到街道、村队(社区)服务窗口。聚焦养老、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19.提高基层便民服务能力。加强和规范街道、村队(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20.推进企业办事不出园区。通过设立分中心并充分授权,以及设置“企业开办专区”等方式,送服务到园区,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贴身服务。年内争取实现企业大部分事项办理不出园区。(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园区办,各园区、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六)创新便企便民审批服务方式

21.推行情景审批“套餐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药店、书店、便利店、二手房买卖等应用场景,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22.推行24小时“自助办”。加快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区建设,实现区、街道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村队(社区)延伸。自助终端可办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不少于50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6月底前)

23.推行便民服务“随时办”。推行弹性工作和预约办事制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继续推行“5+2”工作日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24.深化专业人员“帮代办”。完善区、街道、园区、村队(社区)四级帮办代办体系。对已签约、未开工的重点投资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帮办,为企业提供专家辅导、预排工期、协调办理等全流程、精准化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上门办、就近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办,各园区,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9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四办”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迅速开展自查摸底,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区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四办”改革的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针对所牵头任务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协作机制。全区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协力推进改革,形成整体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四办”改革考核制度。引入市深化“四办”改革的考核机制,对全区各单位“四办”改革和政务服务效能进行月度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强化督查问责。全区各部门要主动接受市作风巡查组巡查督办和市专项督查,对“四办”改革任务落实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链接: 区人大 | 区政协 | 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三路东合中心H座    邮编:430056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 ©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无障碍功能 武汉经开区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12345